您的十年簽證可能已被取消!疫情期間在美國滯留過的人注意了!

近日,有不少需要來美國的中國網友紛紛表示,自己的美國簽證被取消。這些人都有一個共同的特徵:那就是疫情期間因爲種種原因在美國逾期居留!不少人打算重新回美時才發現,險些被遣返。

 

 

 

家住洛杉磯的王先生在2021年初終於把因疫情而困在美國一年多的父母送回了過。

 

當時,王先生爲父母辦理了兩次簽證延期,一次是2020年3月辦的,當時時間預估錯誤只申請了延期3個月,於是在6月份又辦理了一次延期,申請延期6個月。

 

然而,兩次延期查詢到的狀態都沒有任何更新,也沒有打指紋信。王先生當時並未在意。認爲官方系統會自動更新加上父母辦理的是十年簽證,應該不會有什麼影響。

 

 

 

直到最近,王先生因爲太太生產,父母希望來美看望孫子於是再度返美,沒想到卻在入境時被告知,父母的十年簽證早已作廢。

 

然而,這樣類似的情況比比皆是,這些被取消簽證的人都有下列共同特徵:

l曾經在疫情期間在美國逾期居留

l曾經提交I-539表格申請逾期居留

l在未獲批准之前離開美國

l未對移民局的信函作出回覆

 

 

 

申請簽證延期 不等於就合法滯留

專業移民律師表示:“遞交不等於合法滯留”,辦理簽證延期的申請人在離開美國前應該撤銷之前申請的I-539表格。遞交後辦理B1/B2簽證的延期,在打指印後,理論是上可以在美國再停留6個月。

 

 

 

但律師提醒:“遞交不等於合法滯留”。因爲疫情影響,移民局處理速度慢,不少人遞交表格後就沒有了音信,認爲這樣就可以安心滯留,其實並非如此!

 

根據INA237(a)(1)(B),在I-539申請批准之前都是非法滯留;如果I-539申請被批准,滯留合法;如果申請被拒絕,那麼從第一次授權截止日期之後的滯留都是非法的,在美國逾期居留,B1/B2簽證會被國務院自動系統內取銷。

 

逾期居留不超過6個月,3年內不允許再次入境美國;逾期居留超過6個月,10年內不允許再次入境美國。

 

申請延期後離境 必須辦理撤銷

律師還提醒辦理過延期然後離開美國的華人,在離開美國前應該申請I-539的撤銷,實在來不及也可以在離開美國返回到中國後,附上離境的登記卡複印件遞交I-539的撤銷申請。

 

申請人在規定可以在美停留的時間內,遞交了延期申請I-539,那麼I-539 pending期間,法律上都是逾期居留,直到批准纔可爲合法滯留。

 

 

 

如果I-539申請沒有打指紋,申請是不會被批准的。

 

如果申請人在離開美國前不撤銷I-539,移民局人員在審覈I-539的申請時,發現申請人已經離境,會視爲申請人”自動放棄”申請,也就會自動拒絕申請。

 

根據移民法222(g)條款,申請被拒後B1/B2簽證也會被系統自動註銷。

 

不建議二次延期 被批准可能性低

目前到了申請二次延期的高峯,不少滯留在美國的華人開始申請第二次延期。律師指出:“不建議申請二次延期,批准的可能性不大。

 

對於一定要辦理二次延期的華人,律師建議要提供三類強有力的延期證明材料:

 

1、以往機票取消的證明以及已經購買到的之後回程的不可撤銷的新機票證明;

2、資金證明(一定要隨時可以花這些資金);

3、填寫I-134表格,找美國親屬擔保,保證不會成爲公共負擔。

 

律師還指出,一些國人之前常來美國探親,每次停留時間超過3個月,現在因爲疫情申請延期,申請延期或者下次來美國通常會受到嚴格審查,會被要求提供在美國居住的詳細細節,彙報去哪兒旅遊、機票、住宿的時間、發票和照片證明等。

 

 

 

但是如果因爲生病或者照顧病患,必須滯留,移民局通常會批准。針對那些因爲疫情滯留美國的國人,律師提醒,務必處理好I-539的申請,他強調:“法律要求是,離開美國之前撤銷I-539申請,疫情情況下,離開後儘快通知自願撤銷也可以。但是必須撤銷,不然會被視爲放棄,影響未來的訪美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