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稅局提醒美國公民、稅法定義居民以及任何境內的法人實體,提交其年度國外銀行和金融賬戶報告(FBAR)的延期截止日為10月15日。
申報者如果錯過2022年4月15日年度截止日,將自動延期至2022年10月15日來提交FBAR,不需要申請此次延期。
誰需要申報?
《銀行保密法》要求美國稅務居民在以下情況下提交《國外銀行和金融賬戶報告》:
1.在一個或多個賬戶中有經濟利益、簽字權或其它權力,這些賬戶包括在美國境外的銀行賬戶、經紀賬戶、共同基金或其他金融賬戶;
2.2021日曆年內任何時候所有外國金融賬戶的總價值超過10,000美元。由於這個門檻,國稅局鼓勵擁有外國賬戶(即使是相對較小的賬戶)的美國稅務居民,應該檢查他們是否需要申報。美國稅務居民是美國公民或居民或國內法人實體,例如合夥企業、公司、有限責任公司、遺產或信託。
如何申報
申報人不應將FBAR與他們的聯邦所得稅申報表一起提交。 2021年的FBAR必須以電子方式提交FinCEN,並且只能通過BSA電子申報系統網站提交。無法電子申報FBAR的個人必須致電800-949-2732或發郵件至FRC@fincen.gov來聯絡FinCEN申請替代申報方式。美國境外的來電者應撥打幫助熱線703-905-3975。
避免處罰
未按規定提交準確FBAR報告的人可能會受到嚴重的民事和刑事處罰,根據事實和情況,可能會導致罰款和/或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