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這也導致了EB-2和EB-3的排期拉長,讓很多人考慮是否應該考慮將EB-2「降轉」為EB-3,以加速綠卡進度。
2月排期進度一覽
根據最新排期表,2024年2月,中國出生的EB-2申請人的表A審批日期為2020年1月1日,表B遞件日期是2020年6月1日;而EB-3申請人的表A為2020年9月1日,表B為2021年7月1日。
EB-2和EB-3有何區別?
EB-2和EB-3都屬於美國職業移民的類別,需要雇主提供永久性的全職工作承諾,並通過勞工證和I-140的申請,最後等待排期後遞交I-485或者赴領事館面簽。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對申請人的學歷和工作經驗的要求:
- EB-2適用於擁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或者本科加五年相關工作經驗的申請人。EB-2中還有一種特殊的情況,就是國家利益豁免(NIW),可以由個人自己申請,不需要雇主支持,但需要證明自己的工作對美國的國家利益有重大貢獻。
- EB-3適用於擁有學士學位,或者至少兩年技能經驗的申請人,以及不需要任何學歷或技能的非技術工人。EB-3的職位範圍比較廣泛,包括工程師,製造業工人,技術工人,超市工人,修理工,護士,按摩師,廚師,調酒師,養殖工人等。
排期變化原因
為什麽EB-3會比EB-2更快呢?主要是由於國務院對不同移民類別的名額分配的策略。每年,國務院會根據移民法的規定,為各個移民類別分配一定的名額,以保證移民的多樣性和平衡。
如果未來有大量的人從EB-2轉到EB-3,那麽EB-3的排期也會變慢,甚至出現倒退的現象,而EB-2的排期則可能重新反超。
EB-2轉為EB-3值得嗎?
考慮將EB-2轉為EB-3的申請人需要謹慎考慮這一決定所帶來的風險和代價。
首先,需要重新提交一個新的I-140申請,且與之前的EB-2申請有明顯的區別,如職位名稱、職責、要求等。
因此,從EB-2轉為EB-3或者反之,並非輕松的決定,需要慎重權衡利弊。
EB-2和EB-3該如何選擇?
面對這一變化,申請人應該如何明智選擇EB-2和EB-3呢?以下是一些建議供參考:
- 如果符合EB-2要求,雇主也願意提供符合EB-2的工作承諾,優先選擇EB-2。因為EB-2的申請門檻較高,申請人較少,同時可以保留之前的優先日期。若未來EB-2排期超越EB-3,可以更快獲得綠卡。
- 如果符合EB-2要求,但雇主只願意提供符合EB-3的工作承諾,或者之前的EB-2申請已被拒絕或撤回,可考慮EB-3。因為EB-3的申請門檻較低,申請人相對較多,且當前排期比EB-2更快,可以更早遞交I-140和I-485,享受綠卡申請人的福利。
- 如果只符合EB-3的要求,只能申請EB-3。不過不要灰心,因為EB-3的排期目前較為樂觀。同時,可以通過提升學歷和經驗,或尋找更合適的雇主,提升自己的申請條件,爭取在未來轉換到EB-2,加速綠卡進程。